第一章:江湖——风自原来闻笑语,水分流处见江湖 赎金啊赎金 1960年初,北京曾经出过一起冒充总理签名诈骗银行20万的案件,当时是举国震惊。我看这个案例的时候还不足十岁,当时第一个感觉就是:20万,好多啊(彼时我国已经换用新人民币,若是在53年以前,旧币20万也没啥说的)!需要惭愧地补充一点,小可生就一双笊篱手,银钱从指缝间哗啦啦地流走,平生存款就没突破过两万。一直到今天,20万对我来说仍然是个天文数字,只不过不会像小时侯那样大惊小怪了,因为现代的贪官都是论千万的,你要是只搞个几十万都不好意思和人家站一个审判席上。 正是在经济犯罪的数字泡沫刺激下,自古以来的暴力犯罪就因为其高风险、低收益而被人看作是上不得台面的犯罪初级阶段--殚精竭虑打家劫舍倒不如人家轻轻松松的三年清知府--想想我国当代的货币形式吧,100块一张的最大面额人民币,只消几百万元就可以给一个剽悍的匪徒在撤退时造成极大的麻烦。据说曾经有富裕人士在购买8000块的皮包时深感100块钱面额太小,而向人大提案发行大票的IDEA。后来大概是给否决了,否则,一定会让众多以暴力为手段分配社会财富的匪徒们雀跃。 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被歧视了多年的暴力犯罪,也偶尔会有几起猖狂之作。近几十年来,最让我们大开眼界的无疑是1996年张子强绑架李先生的大公子泽矩兄,当时绑匪一方开出的价码居然是:二十亿。 不管是世纪贼王还是省港旗兵,任何一个前途惨淡、误入歧途的匪徒最初都要面临填饱肚子和武装自己的难题,这两样事情和世间大部分事情一样,是需要一笔钱来做基础的。既然已经决定铤而走险,践踏一切尊严和法律,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走绝路,那么打工攒钱劳动致富的策略,这些人是不会考虑的,而对他们来说,绑架人质勒索赎金往往是第一选择--首先,绑架勒索的风险相对比较低,而收入却要高于一般抢劫。至于溜门撬锁,飞车抢夺,伪装乞丐诈骗一类对于一个粗鲁剽悍追求激情的匪徒来说是非常猥琐的事情,起点太低,更重要的一点,越自卑的人越怕被人看不起,如果说是小偷小摸到了牢里都要被人鄙视就太伤自尊了。 而真正的内行人士都知道,在一起绑架案中,警匪真正的斗智是在拿钱阶段。所谓杀人不难挖坑难,绑人不难取钱难,前者是歹徒有心良民无心,后者是警方有心歹徒无心。尽管以钱壮胆,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还是有很多绑匪在领取赎金时被警察包了饺子,电视里频繁变换交钱地点的土办法在交通通讯高度发达、警察普遍配备无线电的今天已经很难奏效了。 不过道魔相运生,匪徒也不是没有相对稳妥的手段。有一起案例中,绑匪首先指定人质家属携带装有赎金的包裹(最好具有明显特征)和手机(充好值)搭乘一趟长途火车(越破越好,不能是空调车,如果是我国的38次这样的红旗列车明显就死定了)。一般来说,如果人质家属报警,警方一般会以为歹徒在列车上提取赎金而派遣侦察员尾随。 接下来就是警匪片斗智斗勇的高潮时刻了。 等待赎金的匪徒尽管知道警察也随人质家属上了车,却一点也不会担心--他根本不用上车,而是事先埋伏在长达千里的列车沿线任意一个地点,掐算好列车经过的具体时间,然后在列车到达前两分钟通知人质家属,让他注意观察窗外,一旦有明显标志(比如平坦的农田里突然竖起一个红旗),就把钱扔下火车……如此歹毒的算计之下,警察是不可能千里布防的,而跟车的警察跳车抓捕的可能性大约为零,这时候,匪徒便可以逃之夭夭了。 这个缺德的方案是我当年从一本美国流出来的反政府小手册里看来的,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多年之后听公安朋友谈起国内案件,竟然有一起是和该方案一模一样的手法--看来那本小册子的读者除了我这样的守法良民也不乏作奸犯科之徒,还是流毒颇广的。不过那册子的美国作者明显低估了天朝警察的实力--公安兄弟告诉我说,当时那个绑匪得意洋洋,结果没跑多远就被警方打了埋伏--大野地里没有公安设防,却也没有公用电话,那个匪徒捏着个手机打了个电话要别人扔钱,后来大概是看见钱兴奋得什么都忘了,手机被警方定位也浑然不知,回家的路上逮了个正着。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就是千百年来被各路土匪用鲜血与生命实践的血酬定律,它告诉我们,为了获得报酬,不流血不流汗是绝对行不通的。 同样是根据血酬定律,很容易知道,当绑匪多起来的时候,绑票的生意就不那么好做了--竞争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个时候,各路绑匪只好战天斗地,在一条绝路上跑到黑。 我在著名黑帮小说《江湖》里见过两个起的最早的绑匪:潘云飞和楚建明。他们事先约好下午五点在某某商场门口交钱(和电视里作秀不同,交接赎金选在闹市区,警方抓捕难度反而大些,开枪也有诸多顾虑),警察一般会于上午在交易周边地点布防,伪装成路人、摆摊的。而潘、楚这两名匪徒中的极品则在头天夜里潜入旁边的某个观察点(比如附近某宾馆房间),然后耐心潜伏,仔细观察何时有大批便衣人员开进。发现了任何异常,就轻易地跑掉了。不过亡命之徒始终是要亡命的,开出的赎金再高也要看你做匪的有没有福气消受。 《无间道2》里吴镇宇先生反复念叨的:出来跑,早晚要还的。诚不欺余。更严重的是,近年来国际恐怖主义盛行,匪徒们绑人还开始提政治条件了,教人十分心烦。想当年,美国老爷多齐尔将军被意大利红色旅绑架,带着皮头套的特种部队奉命解救。待一切准备停当,一声令下,特战队员从天上地下同时涌入绑匪关押人质的房间,瞬间放倒所有匪徒成功解救人质,那是何等的英勇啊。而不久前北奥赛梯的人质事件,俄罗斯部队打得就很艰难,这可不能怪阿尔法和信号旗,车臣的恐怖分子足以让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特种部队挠头。 枪是匪的肾 俗话说,钱是英雄胆。作为一个匪,对于一个匪,枪的作用大概相当于他的一个肾。90年代初期,武汉曾经出过一个震惊全国的悍匪张明高,杀人外带砍头,大街上随便开枪射杀行人,一下子把枪匪的概念扭曲了。其实从纯粹的犯罪角度来看,张的枪只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他不是一个成功的匪--一个为了生存资源而奋斗的匪。 随着时代的进步,活跃在诸多犯罪领域的恶人也在不断更新观念。任何时代,作奸犯科的歹人相比大队官军总是少数,这时候,小组军事素质和单兵火力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翻看《水浒》就可以发现,以江州劫法场,智取生辰纲等著名案例,分明已经具备了现代特种作战的雏形。 在各国巡警还在使用轻冲和手枪的时代,往返于金三角的歹徒甚至已经开始大量佩用的M-4和蝎子冲锋枪。不过我需要插一句,在我国境内使用这些武器的匪,纯粹是脑子不好的残疾人。我国的管制严格,再厉害的枪进来了,子弹不好配就是头号麻烦。即使你有通天渠道搞来了捷克的CZ-83,可以通用大陆的64式7.62毫米手枪弹(会损失精度,另外7.65的枪凑合用7.62的子弹造成的教训,各位歹徒还可以在阴间和一代悍匪魏震海交流切磋一下),但是这些家伙造价昂贵,歹徒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而且犯罪用枪往往是案件侦破最好的线索--多少拿着家伙十步杀一人的壮男被血债所追,在警察叔叔的并案侦察、线索汇集中最终落网。所以现代涉枪犯罪的一个趋势就是用完一把扔一把--这样一来如果用的是进口高级货,成本就太高了。因此,多年以来尽管渠道不断拓宽,但是被查获的国内匪徒用的多还是国造五四和地下仿枪。 长久以来,我国的民间造枪资源历经多次整合,最终形成了以西部青海化隆、广西合浦、贵州松桃为代表的几大 地下兵工厂,其产品制造成本低,作用只有一个,就是近距离杀人,打上几发就扔掉(想多打也不行,质量不好远了打不准,打多了还炸膛,手枪变手雷),适合武装黑社会分子。最离谱的是这些家伙的品牌意识也在不断增强,2003年在青海化隆查获的大量仿54上,居然还被制造者们打上了化隆制造的LOGO,看来是准备推行品牌战略了。(就在青海枪连续几次被查处,大家以为他们绝迹江湖的时候,2004年10月化隆又查了一批家伙,这回是仿64了。) 不过仿品终究是仿品,我知道的最讲究品牌的一位枪匪乃是2003年被武汉警方抓获的黄昌兵。该匪多省流窜的传奇经历尚不足为怪,与众不同的是,其他匪徒南下北上搞的多是国产54式及其南亚衍生品,而黄某南下广西凭样搞来的居然是美军越战时期装备的柯尔特M-1911A1。以往我们谈起54式威力大,总是说该枪穿透力强(本地曾经出过一个案子,警察开枪制止犯罪,打中歹徒大腿,顿时双腿洞穿,一枪四个眼),而M-1911发射的45ACP(换算一下是11.43毫米,54式是7.62毫米)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通俗说,该枪停止作用极强,也许不会给你打孔,但是挨上一枪,肯定会被巨大的冲量放翻,这点也是有血的教训的。1902年美军在菲律宾和当地土著干仗的时候用.38小左轮,曾经出现过土著身中六枪还能勇猛上前将美军杀害的悲惨战例。吃了亏的美军痛定思痛,开始考虑换用大口径手枪。最终诞生了一代名器M-1911。在1962年,底特律的一次警匪枪战中,一美国警察放弃公家发的.38不用,而是用上了自己买的M-1911A1,一枪正中歹人胸部,虽然歹人穿着防弹衣还是被.45ACP的子弹震断了四根肋骨,后来上前抓捕时警察动作粗暴了一点,给了他几枪托,踩了几脚,断骨刺破肺动脉,歹人没能抗住在医院挂掉了。 所以在M-1911撤装后多年,美军特种作战司令部(US SOCOM)还是痴心不死,把便宜轻巧的9毫米M-9扔在一边,劳神费力地把定单给了HK硕大无比MK-23,由此足以证明.45大口径不死。事实证明,黄匪在使用.45的时候,也的确给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首次抓捕他时,黄匪隔着门打了几枪,我们的民警倒地,他从容逃脱。 不过,匪徒们觉得光有枪还不够,十多年前就有人买了支勃郎宁M-1935去抢银行。黄匪让人感到非常专业的原因还有他自己弄的一把刀。长期以来,国内匪徒用的多是五块钱一把的烂刀,而黄匪使用的居然是KA-BAR公司的经典军刀1217--和M-1911一样,这个型号(USMC MARK-2)也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经典装备。这两样专业的武器,足以认定此匪是个美军的超级FANS,不过在我国去做杀人越货这种明显没前途的职业,显然就是拿着错误的装备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错误的行当了。 补肾——吸收是关键 我前面说,枪是匪的肾。一个匪,一旦有了家伙,胆子必然就开始膨胀,开始武装抢劫,帮人讨债,教训情敌,甚至黑吃黑。 但是往往都忽视了补肾的关键是吸收,一个匪徒,如果不能熟练使用手里的武器,那么再好的家伙也白搭。 在这一点上,张君就很注意,根据后来披露的资料,张犯曾经多次组织团伙内人员外出打靶训练感觉。 我们经常很遗憾地看见很多国产电视剧里经常渲染的一种错误画面:某人持枪,笔直地伸出胳膊用枪顶着别人的脑袋。 当然我不否认这样比较酷,不过有时导演让犯罪分子这么做也许就是为了渲染坏人的愚蠢,人枪距离过长带来的后果就是不确定因素增加--如果警方有狙击手,就会打他的持枪手臂,如果被挟持的人质胆子够大,在举手投降时耍点花招,完全可以夺下他的枪。 最严重的是中国造54式的握把倾斜角过小,导致枪口指向性很差,需要扳着手腕多加练习,功夫没练成手腕感觉会很不自在。 要是你看过《沙家浜》,那里面的郭建光有几个著名的造型是这么拿枪的。 末路 末路乃是白宝山案件相关影视作品的名字,但是总有人感觉最后白犯在家中落网的情节不够扣人心弦,不过事实是事实,影视是影视,这点要分清。从纯粹的影视角度讲,大家喜欢看的是警方强攻,打的热闹好看,但是兄弟我心理阴暗,我最喜欢看的是警方的狙击手把罪犯可恶的脑袋套在枪瞄的十字架里--one shot,one kill。(这里需要插嘴,真正的狙击准镜并不是电影里那么一个十字叉那么简单,还有测距、风向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导演估计大家不感兴趣,给省略掉了。) 匪徒在在劫持人质的时候,时间拖得越长,遭到狙击手关照的可能性越大。其实从战术角度来看,双方都应该做的一件事是事先一定侦察好地形,狙击手要找出适合自己隐藏的位置(狙击点),可能遭到冷枪的匪徒则是千方百计找到对方狙击手可能出现的位置和射击盲点,最大可能用人质掩护自己。需要指出的是,国产电视剧喜欢渲染狙击手打眉心,其实实战中的目标应该是颈椎,通过破坏神经系统才能使人最快失能,在射中他那短短的一瞬间,他连扣动扳机射杀人质的时间都没有。 很多匪徒为防狙击手开始使用松发式炸弹,一撒手就爆炸,狙击手便不能轻举妄动。这里需要插一句,某些手雷从理论上讲,拉下保险销就可以充当松发式炸弹,但是由于现场环境紧张造成的心理原因,此种家伙拔掉保险销后就必须尽快出手为安;再有需要强调的是,中国造的73、84、82手榴弹,发火方式为碰炸或拉火管的,不论是结构还是安全性都不大适合这种恐怖活动。 在狙击手被炸弹难住之后,就该特战小队偷袭了。这里说个八卦,早年我国的反恐作战,军队很少正式介入,一般情况,武警机动师已经足以应付。40火箭筒可以对付,上152加榴炮就显得多余了。但是自从9.11事件之后,我国反恐作战策略有了重大调整,军队,尤其是各军区直属的特种大队开始正式介入反恐作战中来(以前大概是属于帮忙性质)。一般来说,匪徒什么时候要是看见偷袭的黑衣人从天而降,手里拿的不是81和79而是95突击步枪,那么就可以做好死亡的准备,因为对手很可能是久负盛名而又一直犹抱琵琶的中国陆军特种部队。 当然,现在95突击步枪渐渐普及,已经逐渐为广大百姓喜闻乐见,算不得什么稀罕事物了,于是有热心观众开始得陇望蜀,觉得我国反恐处没有拿MP-5和国际接轨显得不摩登。实际上,早在80年代前期,刚刚组建不久的首都机场反劫机部队(就是后来的武警特警学院,还被央视排成了大家喜闻乐见的《武装特警》)就已经部分装备了东德制造的MP-5,不过一直剑锋未曾试。据我估计,国内死于军警9毫米帕拉贝鲁姆手枪弹下的歹人还没有出现,以后估计也不会有了,不过要是黑吃黑就很难说。 虽然在我国,特种部队介入的城市反恐作战还基本没有,但是还是需要说明一个情况:一次良好的劫持有可能帮助匪徒顺利地拿到赎金走人,也有可能帮助匪徒从100个追杀的黑帮人士中脱困,但是必须记住的一点是,自建国五十余年以来,大小人质劫持案件成千上万,军警一方好像就从来没有对匪徒妥协过,因此,我在这多嘴一句: 青春一去不复返,还细想想;认清此时与此地,切莫执迷。 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为了避免走上最终的末路,作为匪的最高境界就是--从良。 人质啊人质 我所在的大学校园内有山有水,树林茂密,面积较大,管理困难。每年总有一两个研究生跳楼、湖中浮尸之类恶性事件发生。某年开放周时,大量外来人员跑来看樱花,一位同学晚归,居然在宿舍楼下的小树林里有人跳出来打劫。赶巧该同学来自西北,生性豪放,提起醋钵大的拳头就要打,贼人落荒而逃。此事随后广为流传,众生皆叹服西北同学之悍勇。 关于这个西北同学,还有后续故事。该同学家传俄语,多年以来一直梦想北上求学,你要是看书多,那就是胡也频的一本书《到莫斯科去》。为此,我曾经劝他说那地方寒冷,而且自打修正主义时期起就不如我们了,八一九之后一年不如一年,而且还有光头党……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种穷山恶水还是不要去了。 结果你也许能想到,这个同学很倔,根本不听,还放话说要修理光头党,当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直到看到了北奥塞梯人质事件,看着电视里白花花的尸体,开始知道害怕了,临时向我请教如果在学校里被人劫持成了人质该怎么办。 针对他的担忧,我当即指出,在我国,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此严重的安全危机。历数多次人质事件,多是一二疯汉挟持幼儿园小朋友的丧心病狂之举,一不专业,二不正规,很容易就被我们公安干警收拾了。1996年12月,郑州国棉五厂幼儿园里溜进一歹徒用炸药威胁,被一女警化妆成幼儿园阿姨上前一枪就解决了。如果赶上今年8月份北京幼儿园的那种事情,估计不用干警来,兄弟你一拳头就砸死了。 那同学听我夸奖他勇猛,十分得意。我随后补充到:当然了,这是在咱们国家。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你要是往外跑,出了什么事我可不能担保。英国有北爱共和军,搞爆炸很厉害(这段对话发生在别斯兰人质事件后不久。在之后一年的伦敦地铁爆炸案发生后,恐怖主义成了被全世界鄙视的过街老鼠,爱尔兰共和军顺势宣布放弃武装斗争);东德有新纳粹,看见你就打;美国好像没有什么反动势力,但是他们的警察看你不顺眼没准就揍你。相比之下,俄罗斯算好的了,你是外国人,车臣人兴许不和你计较,2002大剧院的案子里他们还把外国人质都放走了,不过现在比较难说,而且恐怖分子炸错了人好像也不赔偿…… 最后,我那同学被我说得冷汗直冒,也不大想去俄罗斯了,等他们统一再说吧。我告诉他,这就对了。老老实实在家待着,虽然我们在学校里走路上学比较累,食堂的伙食也就那个死样子,虽然每年总要出一两个治安小麻烦,但是总的潮流趋势还是好的,比一个孩子上外面跑强多了。 成功人质不完全手册 俄罗斯北奥塞梯共和国人质事件发生后,有同学问我,万一自己运气不好碰上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我当即宽慰他,其实做一个成功的人质并不困难,只要按照我教你的一步一步来就行了。 第一步,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质,首先必须成为人质。歹徒主动来找你劫持你,恭喜你,你成为人质啦!可是如果歹徒不找你呢?也不是没有办法,你要主动往有歹徒的地方跑,创造条件让歹徒劫持。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玩笑。我们老百姓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喜欢看热闹。2004年长春人质事件中周围围观的人群就对人质的解救起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更为恶劣一种情况是,这种喜欢看热闹的心态很容易被歹徒利用制造连环爆炸案。试想:歹徒首先在闹市区制造一起小规模爆炸,我敢发誓,五分钟内,事发现场一定里三层外三层被好奇的人民群众站满了。如果此时歹徒引发第二枚炸弹,炸弹将在人群密集处开花,则结果不堪设想。西谚有云:好奇之心,使猫送命。同样道理,如果某天你路过某商场门口,听见里边枪声大作,本来没你的事,好奇的你却想挤上前看个究竟,就很有可能被夺路而逃的歹徒劫为人质,恭喜你,好奇心促使你迈出了成功人质的第一步。 第二步我们做这样一个战术假定:如过你是一个匪徒,手持自动武器,身背抢得赃物,在逃跑的时候同时面临两个目标,一个高大强壮,一个矮小瘦弱,你会劫持哪一个?我想任何一个歹徒都会劫持小巧玲珑的目标作为人质。插一句,那个大个子下场可能不大好,歹徒如果穷凶极恶的话多半就一梭子扫过去了。很多心狠手辣的恐怖分子(包括二战时的侵华日军)在控制人群时,都喜欢首先杀掉人群中身强力壮的几个,一方面立威,另一方面给自己减少潜在威胁。所以,如果你是个瘦弱的小个子,恭喜你,你一定要保持体形。如果你不幸是个彪形大汉,你就先别忙着减肥了,人质这个行业很危险的,你快点回家吧。万一哪天不幸碰上了,缩在墙角,千万别引起歹徒的注意便是。 歹徒是凶狠的,越是柔弱的妇女、儿童越容易成为他们的绑架目标。国产电视剧中经常出现一些身强力壮的猛男警察要求交换女青年人质,一般都会得到歹徒的同意,这基本是导演、编剧的缺心眼造成的。一般来说,笨蛋才会要那一个猛男警察做人质。不过也不是没有例外,某些时候,因为双方谈判有进展,歹徒有意让步交换人质。早年发生在前苏联的一次劫机外逃事件中,一位警官自愿交换20多名儿童人质,歹徒在外逃的要求得到同意之后做出了让步同意交换。如果做到了上述基本的两步,你再招摇一点(比如多穿红衣服引起歹徒注意),再反应迟钝点(听见枪声不要卧倒,要原地站立、不知所措,方便歹徒来抓),我敢保证,如果有歹徒,一定第一个抓你当人质。 那么我很荣幸地恭喜你,你将有幸和亡命之徒一起同舟共济,体验一段终身难忘的特殊经历。 当你顺利地被歹徒劫持成为人质之时,你接下来的任务方向就要发生一定转移:你要千方百计地成功脱逃。 首先一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强烈反抗,否则歹徒可能会用枪托砸你,运气不好就脑震荡了。 接下来你要仔细观察,观察歹徒的人数、火力和周围地形。如果是类似北奥塞梯那样的人质事件中,一个掌握了一定情报的人质侥幸逃脱后给反恐部队提供的情报帮助是很大的。 然后你要冷静,冷静地等待警察的到来,警察来了你才是歹徒的护身符,你的价值才能体现。这个时候不要试图和歹徒沟通,我相信这时你也不能问出什么有水平的问题来,要是火烧眉毛的时候有人突然问你:你妈贵姓?而你手里凑巧有把枪的话,那么你会有射击的冲动吗? 警察到来之后,你就要开始观察警察了。当然,匪徒也在观察他们。你所要注意的是,警察有没有针对你特别地发出一些暗示,可能会在一会儿的人质解救中发挥作用(插句嘴,这个是理论上的,一般来说,警察不会给你什么任务)。当然,你还要多想想等会警察突袭了你该怎么逃跑,不仅仅是逃出罪犯的魔爪,更要小心警察的火力伤到你。虽说国内警察现在一般使用64小砸炮,挨上一下问题不会太大,但是就怕事有凑巧。多年以前,某小国的一件人质解救案中,三名持刀歹徒在人家客厅劫持了一个小孩,结果在警方突袭之后,歹徒连同小孩全部死掉了。小孩的致命伤是头部的一个圆洞,而事后查证,歹徒没有枪,也没有使用56棱刺一类圆柱状凶器。 西方一些国家的警察,经常会放歹徒逃走(有的是谈判妥协,有的干脆就是歹徒突围了),这种恶劣的作风导致的结果是西方人质事件中屡屡出现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人质对歹徒产生心理依赖,与劫匪同呼吸共命运,同穿一条裤子对付警察,帮歹徒压子弹,掩护歹徒,欺骗警方,甚至干脆用自己的身体护住歹徒持枪向警方射击。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虽然古怪而且麻烦,但是西方警察已经发现了它可以大大降低人质的死亡率,于是开始了鼓励和推广。 而根据我国的惯例,警方一般不向歹徒妥协。所以你的求生重点应该放在和歹徒的沟通之上,劝其投降。纵观国内绑架案件,大规模劫持人质提出重大政治经济要求的几乎没有,多数是一步步逐渐走上绝路的,这样一种情况下,就要配合警方谈判人员对歹徒进行心理疏导。如果实在不行了,只能最后放手一搏,希望你能勇敢地配合警方和歹徒搏斗。首先你要期望警方的狙击手能够将歹徒一枪毙命而不伤到你(如果不是现场条件不好,其实这一点并不是太困难,只是歹徒的脑袋在你脑袋边上炸开你需要有个心里准备),这就需要你尽量和歹徒拉开距离,给警方留出足够的射击角度(国造85狙的精度实在让人不放心,你离得越远越好)。 另一方面,国内的歹徒普遍战术动作较差,别别扭扭地拿几个小时枪一定不会舒服,你瞅准机会也许就能下他的枪。当年有个案子十分了得,话说一名歹徒在面包车上持刀劫持了一名孕妇,警察怕误伤人质不敢开枪,危机关头,孕妇竟然勇气惊人,空手入白刃把歹徒的刀子生生掰断了(大概是伪劣产品),虽然一手鲜血淋漓,但是成功地化解了危机,堪称是优秀人质之榜样。 第二章:活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打 NO NEWS IS GOOD NEWS 一年前的中秋前后,在我们学校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个故事。山脚下(我们学校大,有山有水)那家我经常光顾的邮局在某一个中午突然检测出了邮包炸弹,于是大批警察叔叔开来严阵以待,小邮局被里三层外三层地戒严了,层层警察外边,是更多层数来看热闹的同学们。这样一个剑拔弩张的场面我竟然没赶上。当时我正在校外走动,现场看热闹的同学给我打电话报信,说是连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排爆机器人都给他们瞧见了,场面十分刺激。我听了赶紧打车往现场跑。等我跑到现场的时候,警察叔叔已经开始撤退了。逮个人一问才知道原来是邮局大惊小怪,所谓的邮包炸弹不过是一盒月饼。天知道邮局是通过什么手段检测出了里边有几根细细的电线,于是联想起电雷管来,心急火燎把公安叔叔找来了。 需要说明的情况是当时那个邮包里确实有两根电线,不过和爆炸物无关,而是一张音乐贺卡的线路,事情基本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什么大场面出现,也没有人失望。对于爆炸案来说,NO NEWS IS GOOD NEWS。而在7年前的武汉,一则爆炸案的新闻则在最短的时间内震惊了全国。 1998年的情人节那天中午,我正在家听广播,就听见负责播报交通路况的直升机传来消息说长江大桥上发生严重爆炸,把路给堵了。当时的广播语焉不详,主要是号召司机绕道,因此没能引起我的注意,都还以为是交通事故。到了下午给我上课的老师就给堵在汉口了,没能及时赶回来,大家才知道爆炸不一般。晚上看了新闻才知道是遇上了罕见的大案。 值得一提的是,7年前我还是个半大小子,刚一听说这个案子,脑子里第一个反应就是罪犯选择情人节作案,一定是因为感情纠纷搞不清楚。后来公安部门把案子破了,果然就是这么回事--这倒不是说我多么有先见之明--根据当年我们一伙中学生的讨论,罪犯为了个人感情去搞这些实在是愚蠢之至。作案动机的愚蠢同时也作用在了作案手段上,用的是导火索引爆硝鞍炸药,在矿区工作过的人作案却连一点特色都没有。不过在这一点上他要比在北大清华制造爆炸案的那个家伙强一点,那个家伙使用的玩意居然是落后一百年的黑火药,更离谱的是这点东西居然还是他不辞劳苦从鞭炮里一点一点剥出来的。 相比之下,国内搞爆炸犯罪的最高水平出现在西安,2002年就有人玩上了黑索金,要不是后来被逮住了,他现在很可能已经玩起了C4。2003年7月的炭市街爆炸案,歹徒用的炸药虽然没有什么长进,但是随后出现的敲诈案就厉害了。犯罪分子居然没有任何实物炸药作为资本,光凭一张嘴就开始勒索,已经基本达到要什么有什么,想谁就是谁的老Q境界了。 热水袋也能成炸弹 那是在一年以前的12月11日,法国总统府和内政部同时在那个雾气蒙蒙的早晨收到了一封署名为AZF组织的爆炸恐吓信,这封信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被扔进了情报处的冷宫。此后的三个月里,相同来历的恐吓信接二连三地出现在了法国政府的办公桌上,歹徒在后来还附上了相关信息,邀请政府排遣专家前去巴黎通往图鲁兹的铁路沿线上观察他们的炸弹。政府的专家漫不经心地出发了,然后像受惊的兔子一般回来报告:歹徒极其专业! 事情随后的发展证明了歹徒的专业不仅仅体现在爆炸物制作上,反正法国政府当时从大局出发,表面上服软给钱,然后想尽办法(可能还派出了传说中的GIGN、RAID、UCLAT等等神秘部队)捉拿歹徒,不过歹徒一直没露面,终成一件悬案。此事搞的法国政府颜面尽失,一直藏藏掖掖地不太想说,最后是被媒体捕风捉影捅出来的。 相比这个没有硝烟的爆炸案,最近发生在兰州的热水袋炸弹案虽然没有任何爆炸物(除了警方惟一一颗狙击弹的底火)却要惨烈得多,6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抱着热水袋混充炸药包去讨债,被警察包围,顽抗9个小时不投降,手里藏着的热水袋被警察判断为炸弹,叫狙击手来打爆了他的脑袋。只能是这样,因为在实际操作中,要判断犯罪嫌疑人所持炸药的真实性非常困难。2002年2月初,乌鲁木齐天山百货大楼爆炸案中,乌鲁木齐的警察还没来得及看歹徒的炸药就被玉石俱焚了。 但是这种案子最教人头疼的一点绝不在警察而在罪犯,根据近期国内刑警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频频采用狙击战术(成功或者不成功)这一趋势,很可能导致歹徒,特别是玩爆炸物的歹徒在做炸药的时候引入松发式起爆--预防警察冷枪,人死松手就炸。 除此以外,还有种种多元引爆的诡雷:衰竭电路的爆炸装置就不能乱剪电线,热敏和气压敏感的爆炸装置就不能乱用液氮,平衡引爆里的小钢珠和水银柱则是众多港片中喜欢用来渲染紧张气氛的,如此种种,十分凶险。针对这一犯罪趋势,警方也由过去的经验技术排爆逐渐走向远程遥控排爆的路线,机械臂、高压水炮(火药推动)等工具的引入,大大提高了排爆的安全系数。 从另一方面来说,真正有野心的犯罪分子做炸弹,多半是为了谈条件,因此炸弹都是有破绽可以拆除的。所以说,任何复杂的炸弹,再先进的技术,还是可以拆除的,这一点早在1994年的《生死时速》里,还没有学会靠衣服和眼睛装酷的青年基努里维斯就已经告诉我们了。 打不死 数年前,我曾经有过一次旁听生的经验,那是一位不知名的老中医奉命前往某军事单位进行有关针灸战场急救的授课。那会儿距离战场的炮火停息也有很多很多年了,战场急救几乎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听课的战士们只在演习时用过过期的三角巾急救包,看见一个半老头子上台讲战场扎针就很郁闷,怀疑人家是江湖骗子,老头为了保住面子,开场说了三句话,把大家都镇住了。全身二百多个穴道,不能要你们都记下来。除了五个地方:眼珠、后脑、心脏、丹田、宝贝蛋不能扎,其余的你们记住:哪疼扎哪儿。战场上那么大一颗子弹只要不打中要害都死不了人,何况一根小针? 这个老中医惊世骇俗的理论此后我一直没能在任何渠道得到学理上的证实,更没有欲望和机会去试验。不过有一点他说的是没错的:战场上一颗子弹只要不中要害,一般很难打死人。根据外军的统计,战场上手枪毙敌,平均需要11发子弹。具体的枪弹特性撇开不谈,光就子弹数量来说,我国除了80冲锋手枪和最新的92手枪之外,大家平日里喜闻乐见的54、64,平均下来要在战场上干掉一个人至少需要更换一次弹夹(这里忍不住要再次插嘴呼吁在公安队伍中配备9毫米的92手枪,警匪枪战时火力持续性决定生死啊)。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军的野外生存课程中一向不太提倡用自卫手枪去捕猎,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这样太浪费子弹了。 不过任何事物都不能走极端,电影里的猛男们一个个挨了枪子还能冲杀的情景在现实中基本不能出现,现代化的步枪发射的子弹可以轻易地卸掉一个人的胳膊大腿。如果说国造7.62毫米子弹能把人轻易放倒、拉回医院还能捡回一条命的话,那么西方国家的5.56就显得阴毒了,人中枪也许还能冲一段,但是一倒地就不能活了。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子弹还不是主要因素,战争死亡率关键还是要看战线的推进情况。根据克劳维塞茨的理论,正常情况下作战双方僵持阶段的死伤人数应该差不多,而一旦逃跑被人追着屁股打就危险了。 歹徒越来越耐打了 很多年以前的《故事大王》曾经刊登过一篇讲述抗美援朝期间我军狙击战术的儿童故事《冷枪战》,深得童年的我的喜欢。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听说狙击战术。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显示,当年在朝鲜志愿军的冷枪战中确实让美军吃足了苦头,特别是我军的狙击之王张桃芳(这里爆个料,张老除了枪打得好,后来还去开飞机,在那个汽车司机都很少的年代实在是难得的全能人材),前前后后用冷枪打死了200多个敌人--而且用的是苏联44式步骑枪--你要是见过国产53步骑枪(国造53是仿苏44式的)就知道,这种东西是给骑兵造的,突出火力和便携性。设计时,精确射击并非主要出发点,但是真正打起来,却精确地出人意料--这里插句嘴,其实张老除了老大哥的44式之外,大概还用过美军的M1,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军很早就喜欢从敌人手里夺取武器,只要能打击敌人,管它是黑猫还是白猫。 纵观国内历次使用79狙(后来还出了改进型85狙,未必强到哪里去)的战例,多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打脑袋,结果要不就是没打着罪犯(这里发个牢骚,79狙是仿苏SVD,由于成本原因,没有像苏联一样特制专用精确射击的子弹,而是一直在使用53重机枪弹凑合着,精度缺陷问题在战场上能凑合,处置突发事件时就有点力不从心),最后不得已玉石俱焚,要不干脆就是一枪爆头,很少出现打上一枪让歹徒瞬间失能却不伤性命的情况。 这样看来,2004年10月发生在佛山顺德的人质劫持案中的犯罪分子就应该大感庆幸,新闻报道显示,武警同志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最初是考虑上狙击步枪的(兄弟估计八成还是85狙),后来研究发现,30米的距离用狙击由于瞄准镜通光量小、视野小,晚上用,远了看不清,近了抓不住活动目标,还不如用普通机械瞄具反应快,最终决定换了81。神枪手一枪下去,子弹刚刚稳定就打上了歹徒的脖子,还没来得及翻滚又擦着颈椎飞出去了。大家都以为他必死无疑了,可两天之后被子弹穿喉而过的他竟然奇迹般地在医院里坐起来喝水了。 我认为,这个事情应该不是狙击手手下留情的结果,瞄准后脖子打的,明显是冲着颈椎去的,目的就是破坏歹徒的中枢神经让其瞬间失能不能伤害人质。但是距离太近,子弹还没来得及翻滚擦着颈椎就打穿脖子飞出去了,歹人捡回一条性命。这里不是说81性能不行,想当年空降兵某部里一个马上要转士官的小兵不知道怎么回事,实弹射击时用81把指导员给打了,子弹穿头而过,受害人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出就死了。 子弹夺门而出 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有这么一段:Mathilda遭受灭门之厄的时候,小女孩躲进了邻居莱昂家里,多疑的警察前来搜查敲门趴在猫眼上往里看,屋里的莱昂没有出声,只是摸出了一枝枪悄悄顶住了门上的猫眼,只待警察准备破门时给他一枪。 不过影片里那颗子弹最终没有射出,对此不知是否该感叹这个警察好运气,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飞入他脑瓜的除了那颗大口径的手枪弹之外,没准还有个净重500克以上的铜制猫眼和不计其数的玻璃茬子,我敢肯定那颗倒霉的脑瓜一定会比一个摔坏的西瓜更难看。 这个警察的幸运或许让部分心里阴暗的观众没能得到满足,所以我号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佬》。在这个日本黑帮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龙过江召集了一批美国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寻仇时趴在猫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枪顶着门镜打漏了脑壳,完成了吕克-贝松中那颗未射出子弹的遗憾。 这两个段子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如果都到了动刀动枪的地步,不管是有人来敲门还是自己去敲别人的门,都不要趴在门上瞅了。凶悍的匪徒,就像保定逃犯黄昌兵,一见警察敲门就隔着门开了三枪打伤两名警察从容逃脱;如果是警察的话,就要费事些。警察不能隔着门先用子弹把屋子清扫一遍,通常的做法是悄悄的潜入,比如在门缝里塞一个探头什么的,看看屋子里情况再作打算,做好破门而入的准备。这里也不妨披露一个警察破门的战术动作:通常是一个小组中的前面两三人负责。国内警察破门很少看到用霰弹枪打独头弹或者用专业破门器(就是金属制的大锤,类似古代攻打城门的大树桩,为了对付日益坚固却防不住小偷的防盗门,现在有了更先进的液压破门锤),一般就是警察叔叔穿着靴子用脚踹了。一个人猛力踹门锁把门踹开,身旁接应的战友(这个位置的人一般是战斗小组组长)一看见门开了,立刻把踹门的战友一把拉到旁边避开可能射出来的子弹(这个时候破门手身体是出于不平衡状态的),然后边上的战友才跟上进屋清扫。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警察都是这样严格训练的。80年代美国中西部发生过这样一起破门事件:一名下了班的巡警喝了一夜酒,凌晨时回家。他找错了门,用钥匙打不开门,于是用脚端。那家的女主人被惊醒了,躲在卧室里锁上了门。巡警醉得昏头昏脑,抽出勤务用枪,一枪射穿了卧室门。子弹从女主人背后进去,前胸穿出,将她射穿。她虽然幸免于死,但花了3万美元医药费。醉酒的巡警被推上了法庭。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当你去喝酒时,把枪留在家里是最安全的。如果你把枪锁在车里,可能会被人偷走。 小提琴盒里的枪 有一个著名的笑话,说是一群学生正在练习小提琴,其中一个学生打开了小提琴盒,发现里面有一支枪。他惊叫:糟糕,我爸爸拿着我的小提琴打劫去了。这个笑话一方面告诉我们做事要胆大心细,另一方面暗示了那个小孩的爸爸可能是个黑手党分子。因为在1929年,由美国黑帮历史上旗帜性人物卡彭导演的著名的情人节大屠杀里,黑手党分子就把汤姆森式冲锋枪锯掉了枪托放进小提琴盒子里携行的。该枪事后也被称为芝加哥小提琴,为世人所熟知。看过《教父》的兄弟都知道,老教父的大儿子桑尼就是被人用汤姆森打成蜂窝煤的,如果不幸没看过洋片《教父》,你也可以回忆一下土造猛片《乌龙山剿匪记》,那里的汤姆森是四川兵工厂仿的,打仗都能凑合,随便看看也是不错的。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一个案例却是来自苏联。1988年三八妇女节那天,住在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的一个音乐之家老少11口,举家上阵,劫持了一架飞往列宁格勒的图-154,希望借此外逃伦敦(为什么不是维也纳)。据说动机是该家庭爵士乐队曾经在事发前旅日演出,被资本主义的灯红酒绿迷惑,回国后变卖家产,携带两支短枪,塞到琴盒里开始了犯罪之旅。 该劫机家庭的母亲奥韦奇金太太有11个孩子,被苏联政府授予英雄母亲(苏联人少啊,鼓励多生)称号,四处演出,7个儿子还在伊尔库茨克文化宫担任固定演员。这么大的名望之下,机场安检人员放松了警惕,热情地招呼,草草地检查,让家庭劫机团伙顺利登机。 苏联方面对知识分子的拼命精神缺乏应有的警惕。在飞机被劫持后的谈判中,大胆晃点了劫机家庭,骗人家说先在列宁格勒加油,然后转飞西方自由世界。结果却让飞机降落在某军用机场,然后大胆派兵包抄。空姐配合士兵,在飞机上吸引劫机家庭注意力。结果知识分子敏锐的观察力使得政府的计划破了产。来自音乐之家的劫机犯们发现受骗,自尊心遭受极大伤害,情绪开始波动起伏。反劫机突击队趁机发起强攻,双方在机舱内短兵相接。结果知识分子毕竟没受过什么恐怖活动训练,自身五死二伤,但是顺便也打死了空姐和乘客四人垫背,突击队员无一伤亡。值得说明的是,死的五个劫机犯里有两个都是自杀的。 这个事情彻底扭转了某些人脑子里关于知识分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印象。大概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电视剧里的坏蛋开始由传统的体态剽悍络腮胡子向文质彬彬金丝眼镜过渡。 杀人不见血 有一个著名的推理题目说的是某女谋杀亲夫,警察死活找不到凶器。你可能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答案了,凶器要么是一根大冰棍事后融化了,要么就是一根大骨头事后被凶手炖了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凶手使用这两样钝器杀人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钝器击人重在穿透性,冰棍、骨头(整块冰冻大排除外)在横向受力时太容易发生断裂了,不能施以足够的打击力。 去年3月的时候,国内某搏击杂志刊登了一套平民防身锤法,正是基于国内实行刀具管制、良民急需一件趁手的兵器对付持械歹徒的背景推出的。在推荐理由上,编者隆重提出了锤子平日里杀机隐藏,而关键时刻又具有极强的穿透力这一优点,令人颇感意外的是,正好就是在这期杂志出刊的那个月,堪称锤杀界第一人的小马同学的通缉令开始出现在了大街小巷。石工锤一词以前所未有的知名度传遍全国。 如果当时媒体所言不差,小马对暴力、侦破等项目兴趣比较大,那么从技术上看,马加爵当初选择石工锤作为作案工具还是颇见功底的。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当年名动天下的一代悍匪白宝山最初的两起杀人案所用的工具就是锤子。那是80年代白某赶上严打去新疆搬砖,坐牢时和两人发生口角,于是趁外出放羊之机在小帐篷边上挖好两米左右的坑,然后突使杀机,用锤子把牢友砸死然后把尸体竖着埋起来。如此反复杀了两人,毁尸灭迹,管教干部一直以为是两人越狱潜逃了,直到若干年后白某事发,这个事情才被交代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案子中,白宝山第一次杀人没有见血,属于成功地运用了锤子的特点,而第二次作案时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手法,一锤下去鲜血喷溅。现场那些血点虽然在当时没有被立即发现,但是在日后定案时却成为了重要的证据。 小马的案子里,藏尸柜中充分延续了锤杀的隐蔽特点,使他被发现的时间大大推迟。但是他也正是败在了这一点上,恐怖可以隐藏一时,但不可能就此湮灭,柜中四具尸体一旦被发现,引起的爆炸效应惊天,当然,所有一切只能延缓,而最终不能逃避惩罚。这一点,不论时间、手法、地域,是在犯罪之初就已经注定了的。 杀还是不杀 很多朋友是通过看港片了解飞虎队的,坦白说,这样一种理解会很有障碍。我以前就老觉得SDU的兄弟们蒙着个脑袋,千人一面让人觉得不是很有个性,不符合银幕猛男的标准。那个时候小孩子不懂事,甚至宁可觉得叶继欢那样用AK横扫半条街的匪徒更厉害些。其实和做匪徒一样,警察做到最高的境界,也是陈道明教导的那样--不杀。 过去的案子给了我们很多错觉--建国以来,二王,三李,到后来的田明建,都是抓捕时负隅顽抗被军警击毙的--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更顽强抵抗的匪徒是被40火箭筒击毙的,而我知道的最够级别的匪徒是死于152加榴炮之下。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也看到了对悍匪的成功抓捕,比如张君团伙,比如白宝山。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不应该错误地以为是我们的军警不够勇猛,不能把歹徒K死,实际上,对于亡命悍匪,活捉要比击毙困难得多。而飞虎队一直很值得夸耀的一点就是自他们建队以来,每一次飞虎出动,只要情报正确(指真的有劫匪在某处),没有任何一次有劫匪可以逃走,也没有一个劫匪被飞虎队打死,当然这个歹徒的零伤亡率不是鼓励大家放心大胆去当匪。 相比之下,1993年2月份发生在海南的围捕刘进荣一案就显得很有意思。根据事后多个版本的文字通讯描述,刘进荣毫不知情地被我武警官兵打了狙击,第一枪废掉腿脚,第二枪废掉持枪手,然后继续负隅顽抗,最终被击毙的。 但是不幸的是,那次行动正好有中央台记者跟随录像,并且在电视里播出了,更不幸的是,当时我还看了那个录像。根据录像现实,当时的情况是刘进荣老大正在路上溜达,突然周围烟尘四起,原来是被武警的一杆79狙和一杆81打了埋伏。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是武警枪法不行打不着刘犯(后来他们领导都出来说话了,说是射手太紧张),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射手八成是故意的--故意把刘犯唬住让他别跑,可是这个家伙冥顽不灵,被打伤了手脚还往林子里钻。警方没办法,只好来了通火力覆盖,下边的情景就和当年的二王差不多了:刘进荣最终下场和二王差不多,破破烂烂的尸体被警犬从林子里拖出来。 这里需要多嘴的是,压制性的射击,也就是火力覆盖,是我军警在对付悍匪时常用的一招,虽然没什么战术可言,但是非常实用。2000年朝阳区围捕于全文,于犯跑到居民楼里,被我方的火力压制随手击毙的。不过新时代的要求不一样了,光把人打死不算厉害,眼下流行抓活的,那么火力覆盖的招数还得少用些,否则就是少年亚历山大的悲哀--你把歹徒打完了,我上哪里去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