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佩刀的年轻人--折刀篇 20世纪80年代早期,确切地说是在83年严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习惯随身揣一把小折刀。现在看来,他们当时追求的也许仅仅就是个携带方便,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一语不合拔刀相向而最终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这种小家伙。 当年的折叠小刀,展开不过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带在身上不仅毫不起眼,对于混混来说,简直还有点气势不足。《鳄鱼邓迪》里有个拦路抢劫的小混混就因为刀子小了,反而被受害人邓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斗殴时身负重任的"先锋"(有些地方称作"头炮")一般都是揣着一大一小两把刀的。同样的道理体现在日本武士腰边一长一短两把刀上,他们叫做居合(拔刀术),两军交战时长刀被困住或者脱手,这时就突然抽出短刀,向对方痛下黑手。明末官军和倭寇交战,就在这个项目上吃了大亏。 从这个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仅仅是气势,而隐藏的杀机一旦显露,则会给对手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有个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里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事实非常令他们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菜刀队",24条大汉半年多时间作案18起,致伤17人却无一死亡(按:仅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不是替菜刀队惋惜,读者明鉴),菜刀威力之差可见一斑,惟大凶器论者可以休矣。而同样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广州一位解放军退伍侦查兵,就因为见义勇为而被流氓团伙用匕首捅死。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今天,我还常常可以从法制节目中看到那些身负命案的凶器多是匕首短兵,砍刀一类多是流氓团伙收保护费时吓唬老百姓的。 针对当年的治安情况,公安系统还装备过一种推拉式警用匕首,这种东西非常类似于后来广为流传的直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个嵌着蓝盾标志的帽子。对于这个笨拙而多余的"安全设计",我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不理解,一直到现在,在我的印象里,这批推拉式警匕后来正是因为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双重欠缺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它对手的匪用直跳却很受欢迎,而且当年因为货源紧俏,团伙内身份比较低的小喽罗是没有资格使用它的,他们一般是用侧跳或者背锁折刀,而后者凶悍如BUCK110(参见《杀死比尔》乌玛用来割断医生脚筋的那把刀),终究无法摆脱一般人眼里水果刀的形象。 关于直跳的案例,多数大同小异。我知道的一个是某团伙的头头有次和人发生矛盾,随手抽出直跳指向对方胸部,出刀同时顶出推刀钮,于是正中心脏一刀毙命。我相信这个故事要是隐去时间地点等等一切背景,和你听过的大概就是一个样。 而有所不同的是我那个故事还有续集,话说那个携带直跳弹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后,那个地区出现了一个穿着牛仔短裤的新老大,该老大学过武术、当过兵,还进过监狱,实战经验丰富得不像话。他的腰里挂的却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武术用品商店里买来后开了锋的双刃短剑。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直刀篇 我有一位长相神似刘青云的校友,某次潜入伟大的首都,日日在潘家园一带流连,于漫天的假货之中找到了一把残缺的日本30式刺刀,花了100块钱毅然买下。 再说那30式刺刀,乃是日本军国主义利爪,早年频繁现身于革命战争影片之中,时常挑着膏药旗进村扫荡,经常用于杀害村民,令人印象深刻。我那校友的30刺到手时已然是残破不堪了,更为严重的是因为它已经被锯掉了护手钩和套火环,如果再取下钢鞘,那么基本就看不出那是一把刺刀了。 根据他那时候的分析,这把刀之所以被锯掉护手钩和套火环这些牵绊而保持了棒状的简单外形,完全是因为文化大革命时期为了适应当时的武斗形式而做的改动--当年武斗不比日本鬼子拿着38大盖拼刺,还要勾挂对方兵器;武斗往往是近身肉搏,一刀定生死,出刀一定要快。平时刀插在身上,遇上敌人突然要往外拔,那些牵牵绊绊的护手钩、套火环往往会挂住衣服酿成大祸--也许在当时不会有人想到,多年之后世界各国设计军警枪械时都要考虑到这一点:手枪必须具有流畅的外形以保证出枪速度。 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武斗,一直到1983年严打之前,军刺就一直活跃在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手里。由于我国对制式装备的严格管理,我军装备的56刺则很少流出,小坏蛋们手里的也多是侵华日军遗留的30刺。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后来的刺刀设计目的都已经发生了转移,冷兵格斗功能多不如半米多长的30刺。你要是见过56刺就能知道,这些折叠刺刀完全没有可以拿捏的地方,即使是扁刺也放弃了劈砍的功能和棱刺一样没有了刃,远不如30刺可砸可砍来得顺手。 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武斗,一直到1983年严打之前,军刺就一直活跃在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手里。由于我国对制式装备的严格管理,我军装备的56刺则很少流出,小坏蛋们手里的也多是侵华日军遗留的30刺。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后来的刺刀设计目的都已经发生了转移,冷兵格斗功能多不如半米多长的30刺。你要是见过56刺就能知道,这些折叠刺刀完全没有可以拿捏的地方,即使是扁刺也放弃了劈砍的功能和棱刺一样没有了刃,远不如30刺可砸可砍来得顺手。 不过,尽管是非制式装备的30刺,在当年也不是人人能够搞到。于是在这种大环境的召唤下,江湖上又涌现出了各式各样古怪的兵器,水管叉、自行车锁、武术表演用短剑、螺丝起子等等,其中又以终极武器三棱刮刀为最。 那三棱刮刀模样凶狠,而且通体覆以黑漆防锈--在这一点上,它和战术刀具的战术涂层(主要是防反光暴露目标,兼顾防锈)不谋而合。更加要命的是,这个家伙是一个尖尖的锥头,远比56式棱刺的"T"形头来得凌厉--我甚至怀疑后来设计的63式棱刺是否就受了三棱刮刀的启发--而且三条锋线锋锐绝伦(比63还要厉害得多)。锋钢刀体本来就是用于刮削金属的,在硬度上完全可以笑傲大多数刀具,堪称是一代名器,武林至尊。直插在自行车把手上,晃晃荡荡,杀气凛凛,对手望风而逃。 正是因为三棱刮刀的凶猛,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它在刀具管制条例里都是作为重点的一项被单独提出强调的。不过在后来的刮刀生产上,好像厂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有意弱化了刀体与刀柄的连接部位,刀体轻轻一抽就从刀柄之中脱出,强度大打折扣,已经不再是一件合格的凶器了。 小李飞刀 在20世纪70年代人之后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所接触的武侠文化,基本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后经由港台出口转内销的,在那个特殊的时刻,内地一部分颇具使命感的影视工作者也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本土武侠制造工程,于是就有了著名的《江湖恩仇录》,我相信您一定能记得,另外还有一个没准也有印象--《飞刀黄天霸》,和之前看到的所有影视剧不同,该片中的主人公居然是个卑鄙无耻卖友求荣的小人,当时这个坏蛋使的就是飞刀。 小孩子对冷兵器的认识是很主观的,使枪的一般都很帅,使大刀的一般都很蛮,使外门兵刃的多是生番,使飞刀的,那就一定不是好人--我那时还不知道李寻欢,这个是文化传播过程中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倒和其它无关。 第一个扭转我对飞刀的恶劣印象的是美国肥皂剧《加里森敢死队》,里边有一位擅使飞刀的印第安酋长。在片中他使的竟然是一把意大利侧跳刀(美国影视道具师的爱物,又名赌徒跳刀,剑形单刃,曾经在多部大片中作为流氓凶器出现,上如《美国往事》,下至《变相怪杰》),采取的手法是下手直射(源于日式的"手里箭")。往往是小臂一扬,飞刀直取敌人肾脾等中部要害。当然一贯厉害的酋长也有失手的时候,某次渗透行动中,酋长被德国哨兵发现,于是飞刀直取德国鬼子的肝脾一带,不想德国哨兵双手持枪,刀子正好钉在了步枪护木上,两个人登时就傻了。比较起来,黄天霸就没怎么失手过,不过他的手法就太假--传统式双刃匕首,阳手阴手不限,旋转N个360度,最后总能直愣愣扎上别人胸口--然后对手来不及出现气胸就直接死了,看来每次都能命中心脏,就不知道是如何绕过肋骨的。 受到黄天霸、酋长,以及后来的李寻欢甚至RAMBO、007等帅哥的影响,很多小孩子都有拿自行车辐条当飞刀扎门的经历。我认识一位老兄,坚持糟蹋自家门板已达十余年之久,从最开始的自行车辐条到后来的锯片小刀再到后来特制的钢筋段,十多年下来,于飞刀一行已然颇有心得,但是他"上手旋转180度"的动作在我看来一点也不帅一点也不酷,有时候还会失手--某次飞刀脱靶反弹,该老兄爱刀心切,担心刀尖摔在地上变钝,下意识里伸出右脚垫了一下,结果就感觉皮鞋在一瞬间湿了。据他说有个叫GIL HIBBEN的老外,是世界顶尖级的飞刀大师,有次也因为类似的失误把自己的腰给捅了,而且大师有大师的苦衷,失手捅了自己还不能说,忍着疼一声不吭,一手捂着伤口一手开着车,一个人赶到医院找大夫。 相比这些悲惨的实例,电影里的飞刀简直帅得不像话--焦恩俊版的小李飞刀里,三支飞刀居然是平摊在手上,以一种类似火箭弹发射的状态由尾部喷出一股白气直射飞出的,任何人看到这里,一定都会大叫一声:"帅啊!真不愧是小李飞刀!" 乃知兵者是凶器 我们祖宗的教诲是:"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但是由于大多数男性心里的尚武精神,导致从万里长城到布达拉宫,国内众多旅游景点都喜欢出售一些银样腊枪头的刀剑做旅游纪念品。有朋友当年从少林寺门口购买广东阳江制造的西洋马刀,这就是尚武情结被奸商利用。这套伎俩传到好莱坞,被无良片商发扬光大,众多魔幻题材影片中造型古怪的西洋冷兵器都能吸引众热血男儿艳羡的目光。 在众多不专业的影片(如《魔戒》)中,冷兵器道具都是由美国联合刀具公司出品的。这个公司生产的刀具不用于执法部队,也不用于日常生活,生产它们仅仅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影视道具,给外行看热闹用的。但是也有富有专业精神的导演,在道具方面努力做了功课,这里需要表扬的是昆汀塔伦迪诺。在他的《杀死比尔》里边就出现了SOG公司的沙漠短剑S25--如果你玩过反恐精英的话,那里面的刀具就是SOG公司的另一款作品:S37。 中国民间造刀多以汽车弹簧钢板为最,造出来的家伙虽然不如西方几个大公司血统纯正,但是实用绝对没问题。根据当年的江湖中人描述,20世纪80年代初小流氓打架斗殴还用过侵华日军遗留下来的30式刺刀。至于我军装备的56军刺、81军刺,乃至最新的95军刺,则由于管理严格,很少流失民间。我中学时代有一个同学的爷爷行伍出身,收藏有一支我国列装多年的65伞兵刀。棱骨双锋,刃上开有一个割绳钩,发出慑人的寒光。由于刀体上有一个倒钩,搏斗时可能会出现钩子挂住敌人肋骨导致武器脱手,因此该刀还有一个省掉割绳钩的版本,即侦察兵匕首。 警棍的传说 王小波的《青铜时代》里提过古代狱卒曾经使用过一种"驴鸡巴棒"的家伙修理囚犯,作用大概类似今天的警棍。不过根据王某人的一贯风格,这个玩意十有八九是他杜撰的,列位看官不必当真,但是时代的进步带动警棍的发展却是他没有料到的。就在上个月,石家庄警方推出了一种长达一米半的巨大震暴警棍,上阵时须得二人合使,倒是有几分当年倭寇打仗时所用野太刀的影子,不论是其口径还是威力,均远非古代狱卒所使的小棒子可比,歹徒挨上一下没准脊梁骨都得被砸断,十分利害。 在我国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保卫系统比较发达,每个单位都有一批警械(甚至包括大量枪支),我那会还很小,喜欢假装天真地往保卫科窜,把他们的家伙玩了个遍(枪除外),那会最喜欢玩的是手铐和保险柜,因为科技含量高;最不喜欢玩的就是警棍,一根棒棒,没什么意思。 扭转我看法的是某天夜里闹小偷,我被窗外的喊声叫醒,探头一看,只见数条保卫科的身影在追捕一条大汉。保卫科的哥哥们大概是平日疏于训练,眼看着距离越拉越大,贼人就要溜走,危机关头冲在后面的警哥哥奋起神威,将手中的警棍掷出,命中歹人腿窝,歹人双腿一弯扑通跌倒,乃束手就擒。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跑到保卫科参观。那时歹人已经移交公安机关了,只剩下经警叔叔大力吹牛擒贼经历。我要过昨夜立功的那根警棍,仔细研究了一通,发现其结构是粗壮的弹簧外裹橡胶,以弹性增加打击力,十分了得。当时就起了据为己有的心思,可是经警哥哥警惕性很高,没有答应。 多年以后,我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国营764厂的产品清单,才发现国营大厂后来出产的棍子大多没有了当初的复杂工艺。想当年杂七杂八的品牌警棍充斥市场,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设计也不乏创意,除了我童年看到的弹簧棍,据说还有一种灌了水银的厉害玩意,具体实用报告没听人提起过,但是完全可以想象,砸在人头上,接下去一定就是扑通一声,人像木头一样被放倒。 不过水银警棍还不是最厉害的。以前抢劫银行不是很疯狂时候,银行保卫的一种重要武器就是天津764厂的一种狼牙警棍(后来歹人的武器先进,狼牙棒吃不住就换上霰弹枪了),厂家编号是7608,此棍全钢打造,浑身上下布满短钢钉,危机时刻还可以临时加上长钉,人若是挨上一下定是遍体鳞伤,威猛无比。我多次去银行取钱时就盯着这个家伙看,看得多了反倒是保安哥哥不自在,干脆把棍子藏到背后不给我看了。 但是凡是有利必有弊,狼牙警棍最大的问题就是携行性差。现在国内多个城市警察配备的三节伸缩警棍是仿造的美国ASP战术警棍。这个家伙别在屁股后边不显眼,虽然威力不俗,但是和犯罪分子敌对时总是少了那么点威慑力。有个美国人老凯文(著名刀具MOD DOG的前制造商,现任的大当家是他儿子)就曾经自己动手,在ASP战术警棍的棍头加了一圈钢钉,这可以说是威慑力与便携性的完美结合了。 六扇门的家什 我小时候不务正业,不爱钢琴书法等高尚艺术,惟独喜欢武侠小说的低级趣味,光看还不行,还要拿起家伙操练操练。当年的教育形式要比眼下来得宽松得多,同时也更容易出点小事头破血流。仅仅是我小学时代的同学里,就有一个手腕被小刀割断了韧带,一个脸被汽油烧伤,外加好几个骨折和更多的打破头。有鉴于此,一切带刃的兵器在当时均被禁止。我当时善使一段半米长扁铁条,黝黑无锋,搁在武侠小说里,那就是捕快的铁尺。 诸位完全可以想象,在那么一个崇拜英雄的年代,我捏着一把捕快才用的铁尺是一件多么郁闷的事情啊。而且,高尚的捕快都不用铁尺:冷血用剑,无情用暗器,铁尺乃是那些悲哀配角的装备,用周星星的话说"猥琐,非常之猥琐"。 一直到了很多年之后,我有机会在搞收藏的朋友那里见识到了真正的铁尺,和我童年用的大有不同。真正的铁尺乃是一根直愣愣的四棱铁棍,配有护手和木柄,从外形上看更接近秦琼大爷使的熟铜双锏:虽无锋刃,但可夹可挡,可封可别,乃是善破刀剑的利器。而且那家伙毕竟是金属制品,捅一下人估计也不会太好受。想来在古代,也是一件利器。 再说此物,大约起于唐宋之时,因为实用性相对不是很强,到近代已不多见,只剩一个"铁尺"的名称流传下来,广大百姓却多对不上号。倒是当年作为文化交流,经琉球二传到了日本,在此二地有所发挥。(早期的琉球,作用基本就是作为中日交流的港口。)现在英文中把这个东西叫做:"SAI",又有人作为东洋民族兵器引进,愣生生译为:"樨",哪里知道就是中国古代普通捕快们手里的铁尺。当年的"警察"用这个玩艺,一方面是格挡歹人刀剑,另一方面大概还是要照顾抓活的,防止误伤。在张国立《我这一辈子》里的,军阀混战时期的伪警察挎的乃是一把指挥刀,那是后来与国际接轨盲目从日本引进军刀的恶果,不提也罢。 一直到了后来,冷兵器逐渐被淘汰出历史的舞台,公门的兄弟们也就换上了火器。我曾经问一个在首都当警察的哥们,你们现在还带刀吗,他的回答是:"都有枪了,谁还带刀啊。" 其实这位兄弟的回答明显是对刀的认识不足。据新闻照片显示,在我国警用装备最先进的广东省,某市特警除了引进国外战术背心、给国产七九轻冲加装护木以外,更是每人在屁股上挂了一把国内仿造的卡巴军刀。这个结实耐造,加上国内仿造的东西便宜,除了可以割两个绳子解救人质外,还可以砍两个木头方便破门而入(这一点和消防员的腰斧作用接近),紧急情况下,还能破坏性使用充当工兵锹挖坑煮饭--最关键的是不必再像2003年年末重庆那两位警察一样,子弹打光后徒手和歹徒搏斗。 在西方,几大刀具品牌巨头都把执法部队(那是老外的说法,按照武侠小说的称呼,就是"六扇门")作为一个重要的市场来推销他们的刀具,像蜘蛛的C07"全钢警察",GERBER的46754"POLICE",冷钢的GUNSITE,都堪称是其中的经典之作。这些家伙短小精悍,远非旧日粗笨的铁尺和华而不实的指挥刀可比,它们忠实地服务在主人身边,发挥自己的作用。由于武器的发展,这些东西的功能也逐渐由当初的伤人制人改为救人,刀型上也多了刃齿增强切割,工具形日益凸现。在"9?11"之后的救援行动中,各类随身刀具就起到了枪不可替代的作用。 快使用双节棍 曾经有学习武术的兄弟和我谈起双节棍,当时他以充满不屑的口气指出,这玩艺属于外门兵器,不可用于堂堂之阵。换句话说,在中国古代打仗会比较复杂,需要遵守礼仪,大刀、长枪、双股剑才是王道--刀为百兵之王,枪为百兵之贼,剑为百兵之君--你要是拿个狼牙棒出来打赢了都不光彩。 再话说当年宋太祖赵匡胤出来混的时候,上阵使的是一根盘龙大棍(作者按:棍为百兵之祖,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血统),有一回不小心被敌人打断了,太祖爷发挥他的创造性思维,用绳子把一长一短两节棍子连起来,上阵挥舞开来那是柔中带刚所向披靡。于是,这种哨棒就在民间流传下来,多年后又和菲律宾武术界发生了一二瓜葛,最终演化成了李小龙手里的外门兵刃双节棍。如果你碰巧读过鲁迅的书你就知道,这是一个典型的"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悲惨事情。 再说那双节棍,挥舞开来棍头有千均之力,打架时开瓢性能不弱于板砖,再加之造型猥琐不引人注意,方便携带且善破刀剑,逐渐成为街斗利器,业内传说李小龙电影《猛龙过江》在英国被禁播就是因为英国绅士们受不了片中唐龙使用双节棍的凌厉镜头,他们真的如此善良,也真难为1840年有人能忍受风浪颠簸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搞鸦片战争了。 关于这个兵器的威力,有个著名的报告。说是警方曾经做过统计,在多年的街头争霸中,致死率最高的兵器是手枪(这是犯罪学角度的统计,若是在冷兵器的范畴看,这是纯属打岔);然后是匕首,武林高手说:顺着胸口往上,一捅就到心脏;第三就是双节棍,哼哼哈嘿--说实话,我都有点不相信。统计报告说,凶残的小流氓使用双节棍中间的链条绞杀对手的脖子,被勒上就玩完。这显然已经是在李小龙双节棍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飞跃,但是我还是觉得,单纯是勒脖子,臭名昭著的西班牙绞索--The Garrotte(看过《教父》没有,里边的冷血猛男兼头号衰人卢卡布拉西就是被西班牙绞索勒死的)可能更加顺手。 其实双节棍的作用,更多体现的是在非致命武器上,由于其威力可控,加上反应速度快(出棍和预备是一个动作就能完成的),因而受到部分专业人士青睐。话说深圳曾经有过一个案例,一位厉害的警察(郭醒驹先生,他还有一门双节棍砸核桃的绝技),跟随师父学习双节棍多年颇有心得。某次在公共场合抓捕罪犯,面对身负二十余条人命的凶残犯罪分子,因为害怕误伤周围群众,该警察舍弃身上两把枪不用,而是一个垫步上前,从背后摸出一根双节棍猛砸敌人脖颈处,歹人正准备掏枪,给砸得猝不及防,迅速被制服。而当年李小龙威风犹在的时候,美国的警察也曾经装备过一段时间的双节棍,棍体是两根30厘米的六棱角钢,用12厘米的尼龙绳连接,标准的双节棍形制。 后来大概是因为天天在腰带上挂两根沉重的钢锭受不了,没多久就取消了。这些年他们已经装备了由三根冷拔钢管套在一起组成的ASP伸缩警棍,远看像得了甲亢的折叠伞骨,甩开一看才知道是根半米长的铁棍。后来的港片《冲锋陷阵》里,陈奕迅就是用它教育小流氓的,这个家伙比较类似于教鞭,警察叔叔拿在手里教育不良少年,看起来可是比双节棍要正式多了。 怀念我的化学武器--CS喷雾 我大学时一位同学在某次暑假过后从其家乡带来了一本号称是《周公解梦》的非法出版物,最神奇的是书末附有刀枪不入法、飞檐走壁法、力敌十人法若干。我那同学若干年的高等教育算是喂了狗,没事就和我们推荐这些神功妙法,一日更是隆重推荐了一种混合了中药氨水等等古怪成分的"药功",说是遭遇歹人之时可以突然使出,教那歹人无法动弹束手就擒。 很多年以后,同学碰头,我又问起他那个药功配置得如何了,他遗憾地告诉我说,有几味中药一直无法配齐,非常遗憾。当时我们正在一家小馆子里吃饭,听他一说,我不禁哈哈大笑,指着窗外一名警察叔叔对他说:看见叔叔屁股上边别的那个小包包没有,里边是一件十分厉害的兵器--CHEMICAL AGENTS,中文名号乃是警用化学武器。今年初武汉曾经有过一个案子,一警察叔叔在长途车上抓逃犯,逃犯负隅顽抗,警察遂掏出国产"瓦斯喷雾"一阵猛喷……罪犯束手就擒。 当时看了那则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当时车里的其他乘客一定不好受。因为根据我的观察,国内的警察随身配备的化学喷雾乃是"CS喷雾"(催泪瓦斯),和国外警察配备的"OC喷雾"(这个是辣椒提纯素,在中国估计奈何不了湖南人和四川人)不是一回事,前者无论是威力还是后遗症都要比后者厉害。 我当年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曾经得到过一罐俄罗斯生产的CS喷雾(那时国内厂家的产品市面上几乎看不到,俄产的东西加上运费贵得吓人)。当时那个黑罐子拿在手里第一感觉就是明显不如美国的ASP喷雾(OC)好看,形状倒有点像云南白药气雾剂。我当年捏在手里不敢对着自己测试,曾经悄悄跑到隔壁的办公室对着墙角喷了两下,结果满屋子咳嗽,吓得我落荒而逃。事后据受害者描述,中毒的感觉是呼吸困难,眼睛流泪,皮肤有强烈地烧灼感,很是吓人。正是因为它的祸害太大,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虽然此宝贝陪伴我走遍祖国的山山水水,见惯了世间的三教九流,却再也没有机会使用过。最后,终于在2003年年末,因为一次紧急的事故,这个玩意被我搞丢了,并且一直没有再找到。 丢掉这个CS喷雾以后,我还常常想起它。只是有时候偶尔在电视里还能看到它的衍生品,多数时候是被外国警察像手雷一样掷向游行人群,散出漫天绿烟;最厉害的一次是资料片里的洛城特警用榴弹发射器把特制的CS毒气弹射向躲藏在汽车里负隅顽抗的罪犯。毒气弹穿过车体,没一会就看见烟雾从车窗里散出,不到半分钟歹人便给熏昏了过去,抓捕任务圆满完成。 后来,国内的厂家也开始了CS喷雾的生产推广,再往后,就出现在了大街小巷警察叔叔的武装带上。我和同学吃完饭那天,告别的时候,我把手里留着的一个顺达CS喷雾送给了他,用以弥补他当年土法上马没能成功的遗憾。 锃明瓦亮狼牙铐 20世纪80年代描写警察侦破工作的小说里常常有对"狼牙铐"的描写,后来不知怎么以讹传讹,逐渐演化出一个说法,说是那种手铐会因为被铐人的反抗而越扣越紧。 从那以后,手铐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投下了深深的阴影,常常胡思乱想(也不想点好的)哪一天被铐上了该多疼啊。某年随大人乘坐长途公共汽车进山探亲,中途休息时看见一个乘客下车伸懒腰,一扬手短夹克被掀起来,一副铮亮的手铐一脚里一脚外骑在他牛仔裤腰间(现在想来,大概是警察叔叔外出执行任务),吓得我顿时就屏住了呼吸,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车,小娃娃我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他突然对我大喊一句:"给我铐起来!" 但是随着年岁渐渐长大,对于众多事物的敬畏之心都随着神秘感的消失而逐渐淡化。特别是手铐,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警匪小说里不再渲染狼牙铐多么厉害,而是转而渲染匪徒多么狡猾以增加破案难度和情结的曲折了。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警察叔叔的手铐只要出现,多半要被罪犯想办法弄开,有时候是从席子上折个竹片,有时候是用回形针,有时候干脆把警察打昏拿钥匙,而且基本可以总结出这么一个规律:只要罪犯被铐着要上厕所,特别是那种隔间的厕所,那么他百分之百会把铐子弄开跑掉。在元彪主演的一个港片里,他在泰国被人冤枉入狱要绞死,最后关头,他竟然弄开铐子并用铐子的一个尖做武器劫持人质跑掉了。最离谱的是美国大片《空中监狱》,里边有一个凶悍无比的犯人,竟然用和元彪一样的手法,用手铐的尖头把一个看守人员的脖子给豁开了。 这里需要就细节插个话,影视作品中开锁技巧多半有夸张。《天下无贼》里葛优扮演的贼头"黎叔"用钢针开铐子是可能,却不是最简单最方便的。如果你手里有一根到处可以买到的水性笔笔芯,你就是再生的生手,也能像用钥匙一样的,在5秒之内毫无技术含量地打开国内某种手铐.当然这个是很早的手铐型号,有它的时候还没有水性笔,现阶段警察同志装备日新月异,不可再以老眼光看待,如果给你上了塑料手铐,除了刀剪,没有钥匙能打开。 对于影视艺术的虚构和夸张,你可以不信。但是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影视虚构的情节常常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而且这些情节一旦进入生活,往往会比舞台艺术更加悲惨。20世纪90年代初期,重庆江津曾经出过一个案子,一位治安英雄抓获一名小偷,为了防止小偷逃跑,学电影里的样子(兄弟早年看过姜文和万梓良演过的一个影片就包含有类似的案例),把小偷和自己铐在一起往派出所走。不幸的是他对该小偷的凶恶程度估计不足,小偷在半路上突然行凶,让该同志成为烈士,这么一个鲜明的案例,告诉我们教条主义害死人啊。 但是凡是不可绝对,手铐也可以用于绝境求生。话说西南地区某警员赴山区去执行任务,说白了就是解救被拐妇女。该警员刚找到被拐妇女,还来不及撤离就被赶来的村民持械重重围住,寸步难行。一时间,空气中火药味弥漫,情况十分危急。生死关头,该警员大智大勇,掏出手铐,将自己和受害妇女铐在一起,然后当着百十号村民将钥匙扔得远远的,随后枪出鞘,弹上膛,枪口冲天,大义凛然,拖着被拐妇女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周围百十号人无一吭声。 这个案子里,明晃晃的手铐就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现在国外的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除了携带多个轻便的塑料龙手铐之外也不忘带上一副传统钢铐。后者除了威风,还有实战意义。 电流的滋味 有一回我去朋友家里做客,正逢他的小资女友要外出自助游,而该朋友不巧恰逢是月底加班脱不开身。于是我一进门就看见这个家伙哭丧着脸一边帮女朋友收拾东西一边唠唠叨叨,说来说去不外注意安全之类,叫人听得厌烦无比。不想收拾到最后,这个朋友好像突然想起什么来了,冲进里屋开始翻箱倒柜,不一会儿拿了个小电筒出来,一边往旅行包里塞一边得意地给我炫耀:"知道是啥不?" 俺一眼瞥去,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便冷冷地鄙视道:"不会是太阳能手电筒吧?" 这个朋友听我一说,顿时来了劲,也不往包里塞了,把小玩意拿在手里给我炫耀:"你看,它看起来是个手电,其实,其实也是个手电……" "不过呢,它还是个电棒啊。"说着,该朋友得意地一推开关,手电前方顿时闪出一二蓝色火花,啪啪作响,十分吓人。 我对他这种不懂装懂的态度十分生气,当着他女朋友的面夺过小电筒,"二百块钱买的地摊货吧,又被宰啦。"一边说着,一边点亮火花,然后伸手故意去抓那两个标称30万伏的电击头,一边抓一边说:"看到了吧,用它防身靠不住啊!" 我那朋友乃大惊失色,在我的一再鼓励下,最后自己伸出指头也试验了一把,除了指头有点烧灼感外,什么事情都没有。他一边痛斥奸商骗他说挨上人就倒,一边大惑不解,为什么《虎胆龙威》里布鲁斯威利的老婆拿了老太太的小电棍,对着那讨厌记者的脖子来那么一下就把人放倒了呢。 我当即教育他说,国外治安不好,卖的那些东西威力都很大,一般都是直流电的,你要是拿根香烟上去都能用火花点着(我说这话的时候,那个朋友竟然拿他的小破电筒试着点烟了);我国治安好,这个东西一般都是吓唬人的,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你杀人放火被逮了,我把你铐在凳子上电你,事先还要泼一杯水,这样效果估计才不错。 我当时以为这个事情就这样完了,没想到数个月后本?阿弗莱克主演的《致命报酬》上映,我那朋友看了之后竟然颇有心得,主动找我交流说那里FBI抓捕阿弗莱克时用了一种十分威猛的电棍,简直就是隔山打牛,而且一电就翻,这个好东西能不能帮兄弟搞一个送女朋友防身(作者按:小女孩漂亮了就是麻烦啊)。 我当时是听他的外行描述,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泰瑟电击枪,那是美国一种利害武器,发射两个小电夹,射程7米~8米,沾上点皮就能让人瞬间失能瘫倒在地(曾经有10位身高体壮的特种兵自愿测试,全部被放倒,无一例外)。于是立即反问他:"你要这个不觉得太过了吗?更何况,这个东西即使在美国也是主要针对执法部队出售的,听说美国兵在伊拉克就是用的它,你觉得你可以合法持有吗?" 我那朋友本来就是个胆小的书生,被我这么一说,冷汗当时就下来了,连连说:"算了算了,我遵纪守法。"我说:"这就对了,你上回那个破烂手电扔了吗,根据我国法规,那个玩意也是违禁的。"那朋友赶紧说:"我回去就丢了,以后遇到事情,首先找110就好。" 刀枪是工具,我才是武器 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们向来不大重视兵器之利,所谓气功所至,飞花摘叶即可伤人。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事出偶然、强调快速反应的江湖斗争--在历年起于酒吧舞厅的小规模突发江湖斗争中,倒在了啤酒瓶子和砖头之下的小混混们可能要比倒在刀棍之下的要多得多。你要是凑巧看过《食神》就知道,小小的折凳平日里潜伏在民宅,坐在屁股下面忍辱负重,居然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刻杀机毕露,给来犯之敌当头一击。 而据我一位爱好日本漫画的朋友介绍,平日里携带的钥匙居然也可以夹在指缝中间充当临时手刺(手刺,兴起于西部开发时代赌徒随身携带的小型凶器,还有一个名字叫"掌剑"--PALM DAGGER)。对于他的这个建议,我曾经好奇试验过,结论是毕竟只是替代品,效果一般,人机工效差,钥匙尾巴硌得手掌疼。而需要注意的是,非专业有非专业的好处,专业手刺在众多国家和地区,甚至在可以合法持有刀具的地区都属于进攻型武器,到了警察叔叔那里会来得非常麻烦。而纵观全球风云,没听说哪里禁钥匙的。 手刺一类武器,走的是奇险路子,毕竟还属于旁门。相形之下,手电筒作为短棍使用,在效果、气势各方面都会很不错。20世纪90年代初期,甄子丹自导自演过一部暴力影片《杀杀人,跳跳舞》,主人公就在片中把两根电筒当短棍使,近战格斗,所向披靡。这和片中他曾经在美国混过警察的身份是相符的--美国警察就装备有STREAMLIGHT 生产的 SL-20X 型标准警用手电筒作为照明和打击的两用工具。 不久之前,国内曾经出过一起案子。警察提着应急灯去查阅暂住证,遇上了两个逃犯。情急之下,逃犯打落应急灯,在黑暗中双方陷入混战,罪犯心狠手辣,警察不幸被刺中一刀,后来不治身亡。当时看到这则新闻我就想,如果这名警察手里拿的不是应急灯,而是一根STREAMLIGHT之类的坚固电筒,哪怕是次一点的MAG-LITE,甚至国产虎头大电筒,面对凶狠的歹徒,结局或许都会好很多。 近代黑帮文学的开山之作《教父》里有一个曾经嫉恶如仇的警察,在一次执行任务中用电筒狠狠敲打了一个无赖,因为下手太重,不但打坏了罪犯,也打坏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打进了小黑屋--这次致命的打击直接导致他后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沦为黑帮杀手。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作者的描述,当时这个警察用电筒打人时居然连电筒都打坏了,根据我的推测,在20世纪60年代,他用的大概是Kel-Light,打坏铝合金筒身那是需要很大力气的。而现在装备的STREAMLIGHT就基本不是打人可以打坏的了,高强度石英玻璃灯罩,高强度航空铝合金筒身,一旦拿在手里,给你的第一感觉不大可能是照明,用北京话说,那是--"死磕"。 板砖破武术,板砖破手枪 中国民间武术博大精深,其中不乏叉眼、掏裆、戳喉结、打后脑、反关节等实战意义极强的绝技杀着,民间说法叫"黑着"。但所谓"黑中自有黑中手",除了这些徒手格斗术外,我们也讲"善假于物",使用黑着的人认为成大事不拘小节,倒不一定要拘泥于"君子"的虚名。 《许三观卖血记》里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小孩许三乐被人欺负后找哥哥许一乐替他出气。一乐听说对方实力不俗,在去决斗的路上捡了半块烂砖头。待走到敌人近前,抬眼看准对方的脑袋,也不多言就一砖头拍上去给人开了瓢。这就叫"好拳头抵不过烂砖头",赖皮武术家有云:"板砖破武术,片刀破气功。"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种套路就背离了武学的本意--《陈真》里边有个日本武术家说,打倒对手最好的方法不是武功,而是手枪。我认为这个话除了表达武术不是用来打人的意思之外,还充分暴露了这个小日本对于手枪的无知和对其威力的过分夸大。"板砖破武术"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听得多了,而"板砖破手枪"的天方夜谭想必大家是闻所未闻。 话说该天方夜谭发生的时间是在2003年11月9日,地点是在重庆市郊某镇。三名小偷潜入居民楼行窃被楼房住户发现,该市民立即报警,警方得信后,派遣两名民警持枪前往事发楼道封堵歹徒。三名歹徒一看逃不掉,躲在了楼道拐角处,抓起身边砖头向外投掷,企图以砖头作为火力掩护突围逃窜。民警发现了他们的企图,鸣枪示警,然后向楼道口射击,用火力封堵了歹徒的逃跑路线。然而好景不长,6发子弹很快打光,此时:"一歹徒突然高喊:‘子弹打完了,冲!’三歹徒随即挥舞猎刀呼啸而出,砍向挡在面前的民警。杜XX(民警)右手大拇指几乎被剖开,左膝盖中了一刀,倒在楼道。民警杨XX左小臂被划出长长的一道口子,血流如注……三强盗冲出小院后,居民们听到一阵汽车发动机响起,强盗随即不见踪影。"(此段文字摘自《重庆日报》,假一赔十) 上述这个"板砖破手枪"的案例中,两位警察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英勇,问题在于面对砖头悍匪,警察打完了子弹确实比较无奈。根据报道描述,两位民警在被匪徒砍倒后,还和逃窜匪徒有过一段扔砖"交火",但是同样遗憾没有建功,很明显这是投弹的功夫不行。我军之中不少奇人,投起手榴弹来,一扬手就是70米,实弹的话基本就是可以在天上炸鸟的功夫,若是换成板砖,也一定能砸得敌人抱头鼠窜。 某国内电视剧曾经有几名刑警在丛林中弹尽粮绝后用石头和持枪毒贩死磕的场面,让人顿感狼牙山精神不死,实际上,这不是没有实战案例的。1998年9月,中缅边境缉毒,镇康县3个民警的79枪打完了子弹,毒贩掏出手雷死磕,3名警察发扬压倒一切的大无畏英雄气概,捡起石头往上扑,把歹徒拍晕了--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第五章:传说--城市不识江湖幽,如与蟪蛄语春秋 追捕 我的一个老师在电视上和人谈起日本电影《追捕》的时候,曾经大大赞美了一把那个"啦啦啦"在当时是多么的红极一时,还顺便说了说当时男生对片中的真由美小姐很是倾心。这个事情说明平静生活中的人们是多么需要一点幻想中的冒险啊,如果这其中再加上一点浪漫的事迹,那就完美了。到了后来,这个真理又被好莱坞的商业大亨们发扬光大,东方传统的冤假错案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了,国家阴谋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和浪漫爱情的最佳背景。 我曾经在某文学网站上看到有人以《我在监狱的七次艳遇》为题进行文学创作,结果下面就有意料之中的回复:"好想去坐牢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把爱情和监狱结合起来的话,结果往往就是劫狱。1986年1月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普莉萨顿市联邦监狱发生了世界上首起直升机劫狱事件。女犯萨曼塔?洛佩兹被逃犯情侣罗纳德?麦金托什驾机救走。江湖传言说洛佩兹在监狱里常常和女伴们说起这么一句话:"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一定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蓝白囚服,开着一架直升机来娶我。"短短四个月后,这个爱情故事的法国版本再次上演。囚犯米歇尔?沃儒尔的老婆纳达娜驾驶着一架云雀2直升机把他救走。 但是作为爱情段子来看,这两个故事都没有什么好的结局,洛佩兹和麦金托什在珠宝店定购婚戒的时候中了警察的埋伏,沃儒尔一家四口准备举家外逃的幸福关头被警察"包了饺子"。 这两个事情告诉我们,在逃亡的过程中携带MM实在不是什么好想法。崇祯十二年,李自成兵败潼关,以大将刘宗敏为首的一群人杀妻相随,终于轻骑突围东山再起。不过在我看来,这几位冷血悍将做事实在是不漂亮。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真实的案例,某黑社会大哥和一个舞蹈演员出身的MM倾心相爱,二人亡命天涯,北上南下,刀尖舔血,数次与警方接火。 在内蒙,陷入特警重重包围后,有割头换颈的兄弟舍命相救,战西安,高级宾馆里,二人双枪于万军铁桶合围中杀出血路。那个MM在烈火与热血中由原来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锻炼成了一个手持六四和警方英勇对射的凶悍女匪……当然,作为一个失败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最终的结局是黑社会大哥和MM在首都某高尚住宅小区被警界精英重重包围,最终爱情没能战胜残酷的命运,黑社会大哥和MM双双落网。据参与抓捕的警察叔叔描述,当时MM哭得那个伤心啊,连他们都看不下去了……